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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試鄉試會試殿試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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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試、鄉試、會試、殿試的順序由低到高為:院試、鄉試、會試、殿試。院試是正式科舉考試的最低一級的考試。鄉試是科舉才試的第二級才試,習慣稱鄉試之年為“大比”之年。第三級是科舉考試的最高一級考試,分兩步進行,先會試後殿試。

院試鄉試會試殿試順序 院試鄉試會試殿試的順序

院試介紹

院試是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考試。因學政又稱提督學院,故名。清初沿明制,各省提學官稱提學道,亦沿稱“道試”。凡經府試錄取的童生均可參加, 其報名、填寫履歷、廩生作保等手續與府試、縣試略同。學政於駐在地考試就近各府應試童生,其餘各府則依次分期親臨考場主持。

考試分正試、複試二場。試八股文與試帖詩,並默寫《聖諭廣訓》百數十字。揭曉名為出案, 錄取者為生員(俗稱“秀才”),札發入府、縣學學習稱“入學”,也叫“入泮”,受教官的月課與考校。此為童生試的最高階段考試。

鄉試介紹

鄉試是中國古代科舉考試之一。唐宋時稱“鄉貢”、“解試”。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試本地人,一般在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

明、清兩代定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凡本省生員與監生、廕生、官生、貢生,經科考、歲科、錄遺合格者,均可應試。

逢子、午、卯、酉年為正科,遇慶典加科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欽派。中試稱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第三、四、五名稱為經魁,第六名稱為亞魁。中試之舉人原則上即獲得了選官的資格。凡中試者均可參加次年在京師舉行的會試。

院試鄉試會試殿試順序 院試鄉試會試殿試的順序 第2張

會試介紹

會試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的中央考試,因考試在春天舉行,故又稱為春試或春闈。應考者為各省的舉人,錄取者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

所謂會試者,共會一處,比試科藝。由禮部主持,在京師舉行考試。會試在北京內城東南方的貢院舉行。會試的主考官4人(明代為2人)稱總裁,以進士出身的大學士、尚書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員,由部都請派充。

殿試介紹

殿試,又稱“御試”、“廷試”、“廷對”等,是唐、宋、元、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之一。殿試由內閣預擬,然後呈請皇帝選定。會試中選者始得參與。目的是對會試合格進行區別、選拔官員等。

殿試為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由武則天創制於神都紫微宮洛城殿,所以是從唐開始的。殿試第一名稱為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