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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學説是由誰提出來的

教育2.08W

細胞學説最早是由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和動物學家施旺在1838-1839年提出的。直到1858年,德國科學家魏爾肖提出細胞通過分裂產生新細胞的觀點,才較完善。這一學説的建立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併為辯證唯物論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學依據。革命導師恩格斯曾把細胞學説與能量守恆和轉換定律、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並譽為19世紀三大最重大的自然科學發現。

細胞學説是誰提出的  細胞學説是由誰提出來的

細胞學説其內容是:

1、細胞是一個有機體,一切動植物都是由細胞發育而來,並由細胞和細胞產物所構成;

2、所有細胞在結構和組成上基本相似;

3、新細胞是由已存在的細胞分裂而來;

4、生物的疾病是因為其細胞機能失常;

5、細胞是生物體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

6、生物體是通過細胞的活動來反映其功能的;

7、細胞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單位,既有它自己的生命,又對與其他細胞共同組成的整體生命起作用。

細胞學説是誰提出的  細胞學説是由誰提出來的 第2張

細胞學説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共同起源。這一學説的建立地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併為辯證唯物論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學依據。恩格斯曾把細胞學説譽為19世紀最重大的發現之一。

細胞學説是誰提出的  細胞學説是由誰提出來的 第3張

施萊登(Matthias Jakob Schleiden 1804.04.05-1881.06.23)(1804.4.5,漢堡~1881.6.23,德國美因河畔法蘭克福)施萊登,德國植物學家,細胞學説的創始人之一。生於漢堡,卒於法蘭克福。1824~1827年在海德堡學習法律,並在漢堡作過律師。因對植物學有濃厚興趣而攻習植物學,於1831年畢業於耶拿大學。1850年任耶拿大學植物學教授。當時植物學界流行的研究是形態分類學,而他則通過研究植物顯微鏡下的結構來描述和命名新種。

標籤:細胞學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