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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隊三分四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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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四定中的四定是指定人、定物、定車、定位,三分是攜行、運行、後留,三分四定是連隊被裝管理十條標準之一。

三分四定中的四定是指 連隊三分四定規定

連隊三分四定規定

三分:攜行、運行、後留

“三分”:一是攜行被裝。指按着裝規定當季使用和需隨身攜帶的被裝。二是運行被裝。指部隊發給的過使用季節的被裝。三是後留物品。指自購或從家裏帶來的物品。

三分四定中的四定是指 連隊三分四定規定 第2張

四定:定人,定物,定車,定位

“四定”:一是定人管理。攜行被裝由個人保管;運行被裝和後留物品集中保管,由司務長和文書雙鎖聯管。二是定位存放。攜行被裝按規定存放;運行被裝和後留 物品,在儲藏室分類存放。三是定標記。運行被裝標記部隊代號、連、排、班和姓名;後留物品標記本人家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收件人姓名。定期檢查。個人每 月、連隊每季1次,團(旅)隨“點驗”每年普遍抽查1至2次。

標籤:四定 連隊 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