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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有校園欺凌等行為的最後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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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發《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明確考生初中期間有校園欺凌等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並在錄取中最後投檔。

根據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關於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的要求,成都今年進一步完善“依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在中考錄取中,有市級及以上“新時代好少年”“勞動獎章”“勞動能手”獲獎記錄等正面清單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為指標到校生或在錄取中優先投檔;考生初中在校期間存在考試作弊、校園欺凌或未按要求完成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等負面清單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並在錄取中最後投檔。讓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有利於破解唯分數論,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具有積極意義。

成都發布中考政策 明確有校園欺凌等行為的最後投檔

成都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實行“兩考合一”,兼顧畢業和升學。考試命題遵循“價值引領、素養導向、能力為重、知識為基”的綜合評價理念,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命題,不超課標和隨意擴大考試內容範圍,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繫。

各學科試題立足學科素養,聚焦思維能力,凸顯開放探究,既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又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同時,成都鼓勵高中階段學校優質特色發展,辦好一批具有人文、科技、外語、藝術、體育或國防教育等方面特色的高中學校,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鼓勵舉辦一批綜合高中,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推動普職教育融通,為學生在高一或高二期間自願選擇就讀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教育提供機會,緩解普職分流焦慮。其中,辦學行為規範、具備良好基礎和辦學條件的普通高中學校,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可在市域或“5+2”區域內招收一定數量的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開展拔尖創新人才早期培養。

成都發布中考政策 明確有校園欺凌等行為的最後投檔 第2張

今年中考實行“六統一”即統一考試科目和時間、統一中考試題、統一參考答案和評分參考、統一考試方式、統一組織評卷、統一公佈成績。並繼續開展全市高中學校招生集中諮詢活動,規範校內諮詢行為;進一步優化“中考志願填報輔助系統”,免費為考生填報志願提供參考建議;高中學校未經成都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區域招生,未經四川省教育廳批准不得跨市(州)招生;設置投訴舉報二維碼,暢通監督投訴渠道;嚴肅查處違規宣傳、虛假宣傳行為,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按照要求,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均通過統一的網上錄取平台進行。“5+2”區域由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試院嚴格錄取庫與學籍註冊庫的比對,未按政策規定錄取的學生不得註冊該校學籍;其他招生區域以屬地教育行政部門錄取結果為依據,嚴格學籍註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