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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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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於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平舉行。中國共產黨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等單位的代表(含候補代表)共662人蔘加了會議。那麼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事項有哪些呢?

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事項有哪些

1、這次會議代行了中國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決定了新中國的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定於北平(1949年9月27日改名為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採用公元,國歌未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國旗定為五星紅旗。會議選出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為副主席,同時選舉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56人。會議還選出了由180人組成的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2、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國歌為《義勇軍進行曲》;中華人民共和國定都北平,北平改名為北京;紀年採用世界公元;10月1日為國慶節。毛澤東在會議上宣佈,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人民政協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會議還決定在北京天安門前建立人民英雄紀念碑,並於9月30日舉行了奠基典禮,毛澤東主席宣讀了人民英雄紀念碑的碑文。

3、會議制定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使中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在組織上完備和固定下來。

4、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後,人民政協不再代行全國人大的職權,但作為中國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繼續存在,並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以及對外交往中發揮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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