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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早年經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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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1090年—1155年11月18日),字會之,生於黃州,籍貫江寧(今江蘇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那麼秦檜早年經歷有哪些呢?

秦檜早年經歷有哪些

1、元祐五年(1090年),秦檜生於湖北黃州(今湖北黃岡黃州區)江邊舟中,先居住在常州,後徒居江寧(今江蘇南京),遂為江寧人。父親秦敏學,做過玉山縣令、靜江府古縣(今廣西永福縣)縣令。秦檜早年做過私塾的先生,靠微薄的學費度日,他對自己的生活處境很不滿意,曾作詩説“若得水田三百畝,這番不做猢猻王。”政和五年(1115年),秦檜進士及第,補為密州(今山東濰坊諸城)教授。接着又考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

2、秦檜之妻王氏系統的很多親戚,包括岳父王仲山,都降金當敗類。然而他在北宋末年,卻是另一種表現。

3、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初,秦檜上奏,認為對南犯的金軍不宜顯示出太怯懦的態度,使自己的力量削弱。十一月,金兵包圍京師汴京(今河南開封),派使索求三鎮,秦檜上書言軍機四事:召百官詳細討論、加強守備、將金使安置城外、最多割燕山一路之地。宋欽宗未予答覆,任命秦檜為職方員外郎,不久改為幹當公事,隸屬河北割地使張邦昌。秦檜認為此職專為割地求和,有違自己的主張,三上奏摺請求辭去此事。

4、北宋政府擬割讓太原、中山、河間三鎮,以求宋金雙方息兵,宋欽宗派秦檜、程瑀為割地使,護送肅王趙樞出使金營。金朝扣留趙樞為人質,約定割地議和後釋放趙樞,秦檜等人行至燕京而返。後經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開推薦,秦檜被任命為殿中侍御史,升為左司諫。王雲、李若水再次出使金營,得見金軍二元帥,傳説金兵堅持要北宋割地,不然就進攻汴京。十一月,宋欽宗在延和殿召百官商議對策,範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檜等三十六人不同意。不久,秦檜升任御史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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