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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的寫法

生活2.48W

證明是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用到的應用文本。是根據確實的材料判斷真實性,以此再達到申請某項事務的目的。

證明怎麼寫 證明的寫法

證明書一般是根據確實的材料判明人或事物的真實性而寫的,證明的內容一般包括標題、正文、落款、日期和印章。要注意把所要證明的主要內容作為標題,不要只寫證明材料或證明信。有些證明材料有明確的主送單位,在證明材料的開頭頂格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必須把需要證明的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寫清楚。如系調查證明材料,還可以提供有關調查線索。如果是在word中寫證明的話,要將證明兩字居中,加粗,加大字號。接着輸入正文內容,需要證明的事項等,敍述簡潔明瞭,不要出現語病和歧義。註明落款單位和證明時間,單位和時間與證明內容之間不要距離太遠。

證明怎麼寫 證明的寫法 第2張

證明材料應注意以下問題:

1、寫證明材料的人,應當以對被證明人高度負責和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徇私情而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證明,更不能作假證明。

2、證明材料的語言要十分明確、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稜兩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據分析”之類的詞語

證明怎麼寫 證明的寫法 第3張

3、一切證明材料都應經本單位負責人審閲,並加蓋公章。由個人出具的證明材料,本人要簽名蓋章(或留指印),單位要在證明材料上註明證明人的職務、政治情況等(一般不要加註“可靠”、“僅供參考”之類的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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