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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租房提取公積金規定(額度+條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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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租房提取公積金規定(額度+條件+材料)

一、提取額度及條件

重慶租房提取公積金規定(額度+條件+材料)

繳存人及其配偶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在房屋租賃期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一)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二)租賃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按照下列額度提取:

租賃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繳存人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提取限額為:中心城區單身職工1500元/月(18000元/年)、已婚職工3000元/月(36000元/年);中心城區以外區縣單身職工1200元/月(14400元/年)、已婚職工2400元/月(28800元/年)。

二、辦理方式及材料

(一)線上辦理。已申報婚姻信息的職工可通過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個人網廳等線上渠道,自助辦理租房提取,繳存人無須提供任何材料;

(二)線下辦理。繳存人除通過線上渠道辦理租房提取外,也可通過臨櫃方式申請辦理,並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繳存人應提供結婚證,單身繳存人應出具《單身聲明》(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報功能上線後,婚姻信息已成功申報且未發生變更的,無須提供婚姻證明材料)。

2.租賃商品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繳存人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繳存人應提供結婚證,單身繳存人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注意事項

1、每年可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前後提取時間間隔1年以上),銷户提取除外。

繳存人及其配偶在一年內發生全款購房、償還商業貸款、租賃住房、城鎮老舊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等多項住房消費行為的,可就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繳存人及配偶存在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結清前,提取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職工退休、死亡等銷户型提取除外。

3、繳存人存在違規提取行為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終止辦理該筆提取業務,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違規提取資金,自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之日起取消職工1年至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及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並納入徵信系統,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繳存人可通過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微信小程序“重慶公積金”、手機APP“重慶住房公積金“、大廳自助終端、市政府”渝快辦“、支付寶等線上服務平台辦理提取,具體要求詳見上述服務平台“温馨提示”,如有疑問,可前往相應分中心、辦事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