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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孔子的興觀羣怨説

教育1.78W

“興觀羣怨”指的是詩的四種社會功能與美學作用。興指的是比興,即抒發感情,影響讀者的意志;觀指的是觀風俗之盛衰,考見得失;羣指的是羣居相切磋,即幫助人們溝通感情,提高修養;怨指的是怨刺上政,即批評執政者的為政之失,抒發對苛政的怨情。“興觀羣怨”開創了中國文學批評史的源頭。

孔子興觀羣怨説的內涵及意義 論述孔子的興觀羣怨説

興觀羣怨的出處

興觀羣怨出自《論語·陽貨》第十七章,原文如下: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羣,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孔子興觀羣怨説的內涵及意義 論述孔子的興觀羣怨説 第2張

譯文

孔子説:"同學們,為什麼不學詩呢?學詩可以激發熱情,可以提高觀察力,可以團結羣眾,可以抒發不滿。近可以事奉父母,遠可以事奉君王;還可以多知道些鳥獸草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