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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業主發聲:不認識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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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賣150碗熟肉被舉報三無產品,法院判其退賠5萬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4月23日,江北區某小區業主張娟(化名)反映,判決書上原告的地址系她家的地址,而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個所謂的職業打假人邵某,也沒有任何親戚、朋友和他有關係。事件曝光後,已經對自己和朋友的生活造成困擾。

150碗熟肉打假者疑向法院提供假地址,真實業主發聲:不認識打假人

“鄰居、朋友很多都來問我。”23日下午,有媒體聯繫到張女士,她表示“女子賣150碗熟肉被舉報三無產品”事件判決書上索賠者邵某的地址為重慶江北區某小區E1-11層的住宅,就是自己家。事件之初,她還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但後來越來越多的人來詢問她地址的問題,她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

和張女士詳細核對了地址的信息,她肯定這的確是自己所擁有的房產,並表示,該房屋系自己居住,並沒有任何銷售、租賃的行為。隨後,她出示了一份不動產權證的照片,上面的確標註該證系該小區1幢11-1的房產證。同時,她也出示了一份4月15日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的收據,收據上顯示的房產樓棟和房號也與網傳索賠者的地址一致。

在此案的二審判決書上,標註的被上訴人(此案中的打假者)現居住地也是該處地址。被告王女士表示,當時熟肉發貨的時候,對方給的收貨地址是合川區某某酒店,並不是江北區的住宅,至於這個地址為什麼會出現在判決書上,她並不知情。

張女士稱,自己是土生土長的重慶本地人,根本不認識邵某,為了核實清楚,她還特意向母親進行了核實,自己家並沒有黑龍江省的親戚或朋友(邵某户籍地顯示為黑龍江省)。這幾天她不斷地跑到發佈相關信息的微博下面去留言,闡明自己是該地址房產的業主,且並不認識所謂的職業打假人,但網上信息太多,根本回不過來。

但律師表示,該地址對案情的審理影響不大,但原告有義務向法院提供真實的信息和證據,如果提供了虛假的信息和證據,法院可以進行相應的處罰,包括拘留、罰款、訓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