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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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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又稱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用人單位規避用工風險的一種證明材料。為了避免日後與勞動者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可以以此作為自己行為合法性的證明材料。那麼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有什麼用呢?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有什麼用

1、證明書的主要作用是為了給你以後入職的單位出示,來證明你與原用人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只有這樣新的用人單位才會正式錄用你,並與你訂立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否則新單位無法判斷你是否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至少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保存,一份交勞動者保存,一份放勞動者檔案。

3、應該公司和勞動者簽字蓋章。如果原件不夠,可以請收取原件的單位在複印件上加蓋鮮章,並註明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原件存何處的字樣。

4、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5、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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